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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點,像我的回憶般,電影情節的在腦海裏,唰!的映了起來..

他原是隔壁班的男生,小二合班之後,就成了我老是排在第二名,我住在村子的西邊,而他住在村子的東邊,我們各有各的朋友,而在那年代,小男生小女生是界限分明的。

但,我喜歡他,喜歡他漂亮的眼睛,帥氣的容顏與聰明的腦袋。不同於班上其他粗魯的臭男生,於是我老愛跟他爭,功課、演講比賽、遊藝表演或偶爾跟他唱唱反調等。

或者、也只有如此,才能稍稍接近他一些吧! 

不過,大多數時候,我只是遠遠的看著他,放在心裏。

到了國中,唸了不同的學校,我上了所謂的巿區學校,只有間接從同學口中得知他的消息,到了青春期,他變壯了,絲樣的頭髮變的有點自然捲,黝黑的皮膚映著一口白牙,唉~該怎樣說,有些失落感。

白馬王子變成了黑牛武士,倒也是意想不到。

上了高中得知他和我考上同一所高中,每天同一班公車,心裏正高興,但,他才唸了半學期就不唸了,跑去唸職業學校,讓我覺得他怎的這麼不爭氣。

也許從小的教育給我的觀念,唸書就是一切,就是標準,好學生就會唸好學校,出了社會就會有好前途,好際遇。

誰知,人生的路並不是如此有規則可循。

高中畢業後,大學沒考上,老爸擺明了叫我吃自己找個事做,來到城巿的茫茫人海裏,才知沒一技之長的高中生有多難找工作。

只好先找個工作歷練歷練。

話說沒啥財力的我,每天走路上班,好在公司就在五條街外,倒也還走的到。

那天好死不死買了雙新鞋,走去上班還好,傍晚走回家時,痛的我差點沒叫媽,眼看就到住處後的小巷子了,忙把鞋子脫了,正想說反正在這異鄉的都巿,應該沒人認識我吧,光著腳ㄚ,提了鞋,才走沒三分鐘,身後來了聲~

「同學!」

一看,竟是我那愛慕多年的白馬王子。

只恨沒個地洞讓我鑽了進去,永遠不要出來。

原來他就暫居我住處旁的另一條巷子,只是,我們不曾遇見。

然後,我們就再也沒見幾次面,只有那前幾年的同學會,一群人么喝著唱歌、喝酒、作樂。

我還是個俗仔,只有,放在心底,也許,那也只是一個習慣,喜歡一個人的習慣。

滿三十歲那年農曆七月,同學特地打電話來給我,說,他走了。

「走在路邊,被酒駕的車撞,拖行了幾百公尺,當場走了!」

我一聽,真不知該說什麼好,悵然,難過,像心裏的某一塊碎了。

公祭的時候我沒敢去,我沒膽,我是卒仔。

那樣,或者還可以假裝這個故事還在,我們只是不再見面。

而後,我偶爾還會夢見他。

像倒帶似的,夢境回到小時候的班上,我看見他,那個帥氣的小男孩。

一次,二次,三次。

人家說最好別常夢見走的人。

四次,五次,六次。

我開始忘了數這是第幾次了。

夢境還是回到小學班上的情景,或者是玩,或者是進行某一件事,或者我只是看著他,那個秀氣的男孩。

我甚至不記得他長大成了什麼模樣,只記得小時候的清秀臉龐。

我也還在想,這跟友友媽的夢一般,有著什麼意義嗎?

我也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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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ina30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